重大决策咨询
请留下您的意见或建议
 
【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于征求取消下放省政府行政职权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取消下放省级行政职权的建议,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方式,就《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版)》中各项职权,提出取消下放的建议:

  1.在本通知下的“取消下放职权”征求意见栏中留言。

  2.填写《拟取消下放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建议表》,发送至省审改办电子信箱(lnjzfq@163.com),或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邮编110032。

  请您在提出建议的同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征求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止。

  《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2015年版)》请点击:http://wssp.ln.gov.cn/hz_root_ln/qlqd/qlqdlist.html

  附件:《拟取消下放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建议表》

  辽宁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附件:《拟取消下放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建议表》

【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征求意见    
友情提示    
栏目说明
    “意见征集”栏目是省政府文件、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出台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是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平台,也是政府问计于民的重要途径。“公众意见”中展示内容均为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不代表网站观点。
参与流程
    公众对省政府文件、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建议及来信人信息,填写在相关文件、规章、法规的征求意见表格中后点击“提交”按钮。
意见展示
    公众对政府文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采用即时展示的方式发布,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由专人负责阅览筛选、整理编辑、审核把关后,交由责任部门办理,并将部分合理化建议公开发布。
注意事项
    本栏目只受理对省政府文件、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与之无关的内容不在受理范围内。 请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电话、邮箱等信息,以便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给意见、建议提出者。